当晚他约我见面。在他家——那间我已经熟悉得闭上眼睛都能走到的公寓。
他坐在单人沙发上,没有开灯,只有落地灯的光,从侧面照着他。
「过来。」他说。
我走过去。在他面前停下来。
他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把我拉到他面前。他坐在单人沙发上,仰头看我——这个角度,我第一次发现,他看我时需要仰头。
「他求婚了。」他说。语气平平的,听不出情绪。
「嗯。」
「你答应了。」
「嗯。」
他沉默了一阵。然後他笑了——那抹我熟悉的、猫看着猎物的笑。
「很好。」他说。
他把我的手拉到他唇边,低头,吻了吻那枚戒指。
「从今天起,」他说,「你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他的戒指——而你的身体,是我的。」
那天晚上,他比任何时候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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