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开会还没结束,那就再来聊聊,关於开车。
原本我是不会开车的,学生时期的浪漫就是坐在男友机车後座抱紧「爱的把手」不是吗?
遇到他之後,他教会了我开车。
我一直都觉得他的侧脸很好看,看着看着,就会不小心看痴了。
但他开车时的侧脸更好看。他专注的神情、修长的手指握住方向盘的样子,以及因为忙着看路而没有空回应我的嘴炮让我可以占便宜,这些片片刻刻都让我很喜欢。我曾经以为我永远只需要坐在副驾驶座。
不过出来跑总是得还的。我在台北市擦撞了几次,每一次惶然拨电话给他,他总是很有耐心的问──有没有事?伤到了哪里?纵然我感觉到他的无奈,但他从来没有一次对我生气。
台北市狭窄的巷弄和逼仄的车位实在没有办法让人喜欢上驾驶这件事情。在那儿,交通移动就是单纯地为了讨生活。
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开车。那是在我找到一个需要通勤的工作後。
每天来回开两个半小时的高速公路通勤的工作,是有些疯狂。
早起时身旁的人都还均匀地呼吸着。把车子从停车场慢慢滑出,但路上已经很热闹,我思考着旁边那些车子里的人要去哪?他们是不是也与我一样为了生活奔忙?想像着旁边那个妈妈牵着小孩,像我一样必须下班去买菜,或是前面那台轿车里是一个和我一样早起的上班族,正趁着红灯喝一口咖啡…
在高速公路上,我觉得不孤单。
但听着无法完全隔音的路面传来的声响和音响里流泄的音乐叠合,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又感到彷佛世界只有我一个人。
歌单缓慢增加的速度,比不上循环播放的速度,每一首的歌词都听到会背。有时候疲惫感袭来,我会跟着歌手的声音唱着,彷佛一人卡拉ok.
没办法,有一说人似乎只会喜欢年轻时喜欢上的歌。我想我就是这样。
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那些时刻,我彷佛名正言顺逃离了必须接送、买菜、报告、开会的所有义务。因为我有正当理由,我正从宇宙的一点到另一点,而我处在middleofnowhere的定义中间。
可惜这样的日子终究无法长久。而通勤的记忆也成了回忆。应该没有比你更喜欢通勤的人了。他笑着。
只好在故事里幻想我的老爷车是台玫瑰金色的跑车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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