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反而比宣称「任何私刑都不可以,我从来不会幸灾乐祸」更值得讨论。因为人确实会有报复性、公平感、看坏人遭报应的愉悦。假装这部分不存在没有太大意义。
真正困难的是:
即使我现在很生气、甚至很想看你付出代价,我能不能仍然替自己的行为设一条线。
而不是把那条线交给对方的生命来画。
因为如果标准变成「骂到他表现出足够痛苦就停」,那最安静、最不会求救、最不愿公开示弱的人,反而可能是最危险的那一个。
等大家终於看到「足够痛苦的证明」时——
那个证明可能已经是死亡了。
所以如果你问我你假设中的「那怎麽办?」
我的答案其实很简单:
就是不要让我们需要等到那一天,才突然想起他也是一个会被伤害的人。
承认他的责任,不需要先剥掉他作为人的那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