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旁边看着,心里只觉得无语。
不就是大一点的小鸡鸡嘛,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见过。
可妈妈似乎并没有立刻移开视线。她的鼻翼微微动了动,像是在无意识间闻了闻周围的空气,然后才像是忽然回过神来,迅速把目光移向他的大腿内侧。
那里确实也有几处淤青,颜色深浅不一。
妈妈重新蘸了药油,开始一点一点涂抹。棉签靠近根部的时候,她的手指明显顿了一下,动作比刚才更轻,也更慢。药油的气味在空气里散开,混着一点点说不清的、属于男孩身体的味道。她涂得很认真,却始终没有再抬头看林修的脸。
整个过程安静得有些奇怪。
涂完药后,妈妈让他重新穿上衣服,自己则去洗手。回来的时候,她的脸颊还残留着一点不自然的红,可语气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温柔:
“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她看着林修,说得很认真,“你爸爸那边阿姨再打电话说一声。反正他们也不管你,我们家多一个人吃饭也没什么。衣服的话,小明穿剩的刚好能给你穿。”
林修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极淡的光。
他点了点头,声音轻轻的:“谢谢阿姨。”
从那天起,林修就正式住进了我家。
地铺变成了长期的,我的旧衣服一件件被妈妈翻出来给他改短,餐桌上也永远多了一双筷子。爸爸对此没有意见,只说“能帮就帮”。而我则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正确的事——把朋友从那个会打人的家里救了出来,让他每天都能吃饱、睡好,再也不用带着一身淤青去学校。
那时候的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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