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董事会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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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反应并不热烈。工业化的概念,军政府已经广为宣传。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工业化是遥不可及的,与他们关系不大。

        只有像唐廷枢这样具备国际视野的人,方能真正理解工业化的伟大意义。

        至于廖坤、周锋,只想按部就班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辜负大元帅的期望。

        对于大部分股东,只想见到真金白银的股息分红,只希望自己的投资不打水漂。

        杨烜众人反应不甚热烈,便转变话题,说道:

        “诸位,我已做出决定,把黑旗军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条件转让给暨南军政府。从此之后,军政府接替黑旗军,对新宁公司掌握控股权。”

        杨烜是黑旗军总司令,也是军政府大元帅。他把黑旗军的股份转让给军政府,不过是从左口袋放入右口袋。但对在座众人来说,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公司”一词并非舶来品,古已有之。最早出自孔子的《大同.列词传》:“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

        庄子亦曾说过:“积弊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

        所以,公司有聚多人之财、运作共同事业之意。

        明末清初时,福建农村中常常组织公司,是一种带有帮会性质的组合形式。

        后来,广东潮州、梅州、海陆丰各地到南洋婆罗洲掘金谋生的华侨,已有数十万人。他们分成二十几个集团组织,大都是“洪门”子弟,他们的组织就名之为“公司”。

        例如,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兰芳共和国,其前身便是兰芳公司,由广东梅县的罗芳伯与陈兰伯创建于婆罗洲坤甸地区。

        在时人眼里,新宁公司与满清官府的“局”颇有几分相似。

        所谓“局”,常常由官府临时设立,专门处理临时性事务。局通常由没有实缺的候补官员出任总办、帮办、会办,例如团练局、审案局、海运局、赈灾局、团练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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