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是指被奴役的汉人从旗人门下逃亡的现象。
可以说,清朝从一开始,便面临着棘手的民族矛盾、土地兼并问题。
为了解决土地兼并问题,雍正皇帝强力推行“摊丁入亩”和“官民一体当差纳粮”。
“官民一体当差纳粮”取消了官绅免税的特权,受到官绅抑制,连雍正这样的铁腕皇帝也只得将其废除。
倒是“摊丁入亩”政策,缓解了土地兼并问题。“摊丁入亩”是指取消人头税,将以人头计税,改为以田亩计税。该政策有利于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赋税,可以从地主手中收取更多赋税。
加上红薯、玉米、土豆等高产农作物在华夏逐渐普及,清朝人口暴增。至十九世纪中叶,华夏总人口已达四亿多人。
但“生齿日繁,而地不加广”,四亿人口绝大多数处于贫困状态。到了咸丰年间,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百姓生活极其困苦。
按照《清实录》记载,1851年广西有人口782万人,人均耕地1.1亩,远低于全国1.78亩的平均数。当时南方气候处于小冰河期,自然灾害不断,广西的百姓走投无路,只得举旗造反。
暨南军政府要想行稳致远,必须得到广大百姓的拥护、支持。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实施“均田免赋”政策,把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但此事急不得,需要调配大量的人手,需要周密计划,周密部署,周密实施。
与此同时,黑旗军需要军费,军政府刚刚建立,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杨烜只得下令暂时“着佃交粮”,作为实施“均田免赋”前的变通之举。
所谓“着佃交粮”,指军政府直接向佃农征收粮赋,不再经地主之手。这一政策绕过了地主剥削,既能减轻佃农负担,又能使军政府收取到大量粮赋。
与之相对,华夏传统赋税制度是“输租纳粮”,即佃农交租给地主,地主交赋税于国家。简单来讲,就是“业主完粮、佃户交租”。
在“输租纳粮”制度下,广西佃农向地主交租比例高达六七成,佃农负担极重。为防止佃农逃亡、造反,地主还想出“押租”等名目,预征未来数年的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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