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等到放学,秦乐乐就雀跃的蹦到赵厄身边,道:“你现在可以告诉我欢喜哥哥的消息了吧,我要去找他。,BE,”
原来赵厄在秦乐乐耳边就说了这句:“想知道欢喜的消息,就听话。”
以赵欢喜为饵,秦乐乐这只痴鱼儿欣然上钩,甚至不惜委曲求全,容忍赵厄的无名怒火发泄在她身上。
按说计谋成功,赵厄应该高兴才是,但此时他非但无一丝喜悦,心里反倒如刀在割。到此时此刻,赵厄才明白,自己并没有忘却初恋的秦乐乐,看到她为另一个男人如此痴情状,心还是会痛,鼻还是会吃醋!
是一个男人的话,这时候应该干什么?
不用说,就抢他娘!
把初恋从其他男人手抢回来,作为自己一生的回忆珍藏。赵厄主意一定,把因为对手是自己的亲大哥,身份是南无阿弥陀佛定光欢喜佛!因为实力,权势,名声的全方位差距而产生的那些犹豫,胆怯,自卑,恐惧——统统都扫进垃圾箱!
看秦乐乐的眼神就是一变,如果先前是对前女友的爱恨交加,那么现在就是**裸的占有欲,心和身体都要占有!
秦乐乐反应在迟钝,也被赵厄恶狼看小红帽的眼神吓的直往后缩,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快跑,这个男人太危险!
最终她还是没有撒开脚丫跑路,因为什么?
一个字‘喜欢’!
她觉得为欢喜哥哥受点委屈也是一种幸福,以前欢喜哥哥为了救她而被流氓敲了闷棍,是头破血流肌肤受伤,而她现在只是受点委屈,又怎么能退缩呢。
说来秦乐乐会一塌糊涂的喜欢上赵欢喜,就源自这段英雄救美的童话。那年,她刚上高一,只有十五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满脑的罗曼蒂克,更被偶像剧熏陶的死去活来。夜里春闺做梦都在幻想自己的王是骑白马,还是黑马来娶自己。有时也会是一只猴踏着七彩祥云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吓得她惊醒过来,然后再也睡不着。
赵欢喜就是在这个时机闯入秦乐乐的童话世界,虽然他没有白马骑,但一身肌肤白如玉,不是白马胜似白马,秦乐乐于是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了他。虽然自那以后,除了学校里,在外面总共就只见过五面,熟悉都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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