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部暂设步兵、水师、兵管(兵籍、日常训练、新兵招募训练等)、参谋(制定作战计划、发布作战命令、制定军法)、武选(考核军士和军官武勋升值等,)、军法(宪兵)、军情(军事情报探察、驿站、传递军情等,与“谛听”不同。)、后勤、退役,九司。
设部长一人,每司设司长一人。
法部暂设立法(审定各种法律)、法院(审理案件)、监狱(关押)、督捕(警察部队、治安、抓犯人)、督察(公检、稽察、反腐),五司。
设部长一人,每司设司长一人。
三个部长和二十三个司长全部进入兴汉盟管理委员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委员会负责,委员会设秘书处做常务性工作,服务刘信启。
等刘信启说完,周心远问道:
“单兴汉盟就设置这么多机构,那以后管辖州县都要设置相应的机构吗?”
“是的,以后政、法、军分立,一般情况下不得互相干涉。不过一般的州县并不需要设军部。”刘信启回道。
接着就是安排职位。
刘信启自己为兴汉盟盟主不变,统管政、军、法三部工作。
政部部长罗成。吏司吴兴功、户司李莲、税司姜学、财司陆从雪、礼司周心远、工司刘智木、农司卢仁、学司周玥、宣司罗高。
军部部长刘信启兼任。步兵司刘信昂、水师司高远、兵管司刘礼振、参谋司刘信启兼任、武选司刘信刚、军法司刘信军、军情司刘信宝、后勤司刘礼升、退役司刘信启兼任。
法部部长卢仁。立法司卢仁兼任,法院、监狱、督捕、督察四司,由于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来,暂时未设,后面由卢仁在建立部门的过程中,选取合适人选经兴汉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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