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擎天峰不太好走,但不归森林就在擎天峰后以南三百里的地方,他们已经离目的地不远了。
所以此山,是必经之地。
不归森林原本就是深山老林的偏僻之地,他们之前走的地方还能遇见不少繁华的都市和城镇,再不济也有村子,但过了擎天峰之后,便鲜少有人烟了。
地图上有记载的村镇,已经寥寥无几,规模也十分小。
叶挽歌从西溪镇离开之后,走了大半日,才算进入这擎天峰的山脚。
眼看着天就要下雨了,一行人赶紧找了个山洞歇下。
叶挽歌呼出一口气,已经有白色的雾气了,“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日再登山。”
“是,二爷。”
四人开始安置马儿和收拾行李,也有开始生火煮饭的,四人分工明确,干起活来十分利落。
带人来就是这点好啊,叶挽歌感叹。
秦非夜走了过来,将手中的披风搭在了叶挽歌的身上,“冷不冷?”
“有一点,这擎天峰的地势比较高吧,连温度也有些低,我白天的时候看着,山顶似乎还有积雪,明天得把御寒的衣服都穿上,还有马蹄也要绑上棉布。”叶挽歌点了点头,对明日要上擎天峰的事情有些担忧。
“这马要上擎天峰估计会有些困难,山道险要啊。”阿都叔烧着火叹了一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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