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跑,那就只能杀光或赶跑狼群。
打定主意,杨锐意念一动,把手里的98k狙击步枪收入了空间之中,换成了两支二十响盒子炮。
面对虎视眈眈的狼群,杨锐并没有选择率先出手,而是在等待时机,击溃群狼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第一时间把狼王击毙,让狼群失去对敌的指挥,就跟擒贼先擒王是一个道理的。
只是,狼这种畜生,不光凶残,而且狡猾,狼王一般都是躲藏在狼群的后面,并不会轻易暴露自己。
连目标都找不到,又谈什么击杀,杨锐只能等,等待机会,视机而动!
一群狼跟一个人,就这么对峙着!
嗷!
终于,狼群的后方,一声狼嚎传来。
冲在最前面,距离杨锐不足十米的几匹蓄势待发的狼,就像是听到进攻命令的士兵一样,从几个方向,同时朝着杨锐飞扑了过来。
啪,啪,啪,啪!
杨锐抬手举枪左右开弓,连开四枪,子弹就像是长了眼睛一xs63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杨锐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地上。
一阵山风吹过,吹得树叶哗哗作响,空气之中弥漫的血腥味被吹散了不少。
刚刚的惊心动魄,如果自己不亲身经历的话,是根本就无法体会的,杨锐感觉这野猪发起狂来,比起小鬼子还可怕,至少,他在苍云岭的时候,就没有这种命悬一线之后,还历历在目、心有余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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