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缓缓道:“人生短促,难免一死。但即使死,至少也要了无遗憾地死,才能死得安心。假如一个人活着的时候,不能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那么他又怎能死得安心?
生命的意义,本就在不断奋斗、只要明白这一点,生命就不会没有意义。至于人生中的种种苦难,只能靠自己去咬牙克服。以死亡去逃避,不过是懦夫的所为罢了。”
孤独侯问道:“所以,即使落得满身血腥,哪怕所得到的只有仇视和轻蔑,甚至被人当作杀人犯,刽子手看待,你也要继续活下去?”
程立毫不犹豫地道:“只要能活下去,我就一定活下去。别人越想要我死,我就越想活下去。活着并不是耻辱,死才是。”
孤独侯看着他,眼眸中已不再有惊讶愤怒,只有尊敬。
因为程立已经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已经具有了一种完全自我的,不受任何人摆布左右的人格。拥有这种人格者,毫无疑问就是高贵的那是一种几乎已经接近于“神”的高贵。即使一名穷困潦倒的,浑身肮脏不堪的乞丐。但只要他拥有了这种高贵的人格,那么他便理所当然,应该受人尊敬。
又过了片刻,孤独侯终于微微一叹。道:“我败了。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今天,我总算找到了一位知音。纵然败,我也败得甘心,败得情愿,败得了无遗憾。”
认输,本来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但在眼下这种处境下,却又绝不普通。
因为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打赌。这是为了争夺琉璃宝藏而进行的生死之赌。先前孤独侯已经声明。一旦在这场打赌中认输,那么不用程立动手,他便自动把性命奉上。
如果程立输了,那又会怎么样?孤独侯没有说。因为实在已经用不着说了。一旦堕落孤独侯那充斥了强烈死亡诱惑的琴韵陷阱之中,失败者甚至连主动开口认输的机会,也都没有。在开口之前,他们只会率先动手,了xs63琴声不绝,程立的手已经开始颤抖,甚至衣衫也已被冷汗湿透。
生命既然如此悲苦绝望,为什么一定还要活下去?
夕阳逐渐沉入地平线之下,大地一片黑暗。但更黑暗的,却是人心。没有光明,没有希望。什么都没有。
隐隐约约之间,程立仿佛看见了很多人。有些他认识,有些他不认识。有些他还记得,有些他早已遗忘。可是这时候,无论是不认识的,还是遗忘的,程立都恍恍惚惚地感觉到了。这些人,都和自己有某种程度的密切关系。要么,就是自己的亲人。要么就是死在自己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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